我国2010-2020将实施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2011-05-17浏览次数:217

  近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出台。
  2020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
  人才资源总量从现在的1.14亿人增加到1.8亿人,增长58%,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6%,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43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人才的分布和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趋于合理。
  ——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适当调整财政税收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制定完善出入境和长期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
此外,还包括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