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495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等文件要求,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学院成立由11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院同时成立由5人组成的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荆学东

副组长:马向华

  员:李晓斌、陈岚、沈希忠、赵怀林

  书:祁海佳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名单如下:

  长:徐  

副组长:钱婷婷

  员:茅  丰、张  僖、刘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荆学东

副组长:徐兵

员:马向华、曹开田、钱婷婷

2、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随机提问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3、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复试组长1人,复试组长由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三个导师组组长(方向负责人)或教授担任;秘书1人(可由面试小组成员兼任),负责面试阶段的文秘工作。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各学院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4、学院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复试时间和要求

1、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328日,调剂志愿为48-9日。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2、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复试要求

报考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硕)和电子电子信息(专硕)须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试)”。

2)调剂志愿基本要求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调剂要求:

1)报考一级学科包括: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2)报考科目要求:数学—、英语—;(3)专业课与本校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要达到国家线。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基本要求:1)报考领域:电子信息、能源动力;2)报考科目:专业课与本校电子信息类考试课目相同或相近。3)总分和单科成绩线依据调剂情况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考试方式可采用撰写论文、综述等灵活开放的方式,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复试的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以及对相关新技术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主要为专业课学习情况,并考察考生对整个专业的概念和理解。专业英语面试包括专业课相关内容的中英文互译、口语等。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政治思想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复试采用学生线上、面试组线下集中复试的方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确保方向正确、科学准确,严禁出现复试压分现象。

3确定复试比例3:1,复试名单挂网公示。

、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复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历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

4、在招生名额范围内,将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定点进行现场督查。

3、研究生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网络复试需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公平。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完善“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2、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各学院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期间导师手机关闭,整个复试期间不能离开复试现场

5、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察需参与监督,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注意事项

1、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4、如遇疫情变化,复试方案将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调整。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面试小组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材料由面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研究生院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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